第九十四章 写书(1 / 2)
奎东和巧珍本科毕业后,都念起了研究生,至于慧珍则在她导师的安排下,到各地去进行合法盗墓。
学习了四年的奎元也已经出师,在他师傅手下当大厨。
李奎勇毕业后,买了一家铺面给他,让他开自己的饭馆。
至于奎华,则是一直在收破烂,李奎勇在毕业的时候问过他有没有想做的生意,他却说他早已经爱上了收破烂,此生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破烂大王。
他说他喜欢那种在破烂里捡漏的感觉,因为收破烂,很容易捡到一些珍贵的东西,所以他对收破烂乐此不疲。
李奎勇给他的书起了个名字叫“我当知青那些年”,笔名叫“先秦夏子”。
他主要写了几个不同阶级,不同年龄,不同背景,不同性格的几个知情的故事。
写这部书,李奎勇用了1年时间就完成了,因为这算是他的亲身经历,所以故事没有卡顿,堪称是一气呵成。
写完后,李奎勇把稿子寄给了人民文学出版社,很快李奎勇家里就来了出版社的人和他商量出版的问题。
最终他和出版社达成了合作,他能拿到版税的7%,我国出版社的版税一般来说是6%-10%之间。
这本书出版后,短短几天时间就卖出去了2万册。
因为这个时代的青年们大多数都当过知青,他们都能从李奎勇这本书里找到他们的影子。
李奎勇还收到了很多的读者来信,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们的思想是热烈的复杂的。
刚开始李奎勇还回了一些信,后来李奎勇再没有回,实在是信太多了。
李奎勇把读者寄来的这些信装了两大箱子,准备等到他老的时候再看。
……
“奎勇,你要不要也去上个班,你看看你现在整天躺在家里,好像老头一样。”
杨雪看着曾经意气奋发的李奎勇,此时都已经快没有了年轻人的活力,非常担心。
“好,我问问洁儿以后想干什么,我就去做什么吧。”
晚上,李奎勇把洁儿接回来的路上问她。
“洁儿,你以后想要做什么呀?”
“爸爸,我以后想要当演员,老师总说我的演技好。”
听到洁儿的话,李奎勇笑了。
自己家的这个丫头是个鬼灵精怪的姑娘,非常擅长演戏。
她从小在李奎勇的宠爱下天不怕地不怕,到幼儿园经常欺负男孩子。
老师一问她,她就装出可怜无辜的样子,老师一看她的表情总是会相信她。
久而久之,她成了幼儿园的大姐大,小孩子们都听她的话。
她在家里有时候也会来这套,不过,她是李奎勇一手带大的,李奎勇总是会识破她的诡计。
“好,我的洁儿以后就当演员。”
李奎勇觉得以后洁儿想当演员,那么自己就要有相应的影视行业的资源。
随后李奎勇拜托人,想要进入北京电视台,由于李奎勇写过畅销书,加上是北大文学系毕业的,所以很快就被批准入职北京电视台的编剧。
随后李奎勇早上骑着自行车上班,从此过上了朝九晚五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