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书随笔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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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然途中回家,看见路边花丛间飞过一抹淡紫,明艳的色彩算是迄今为止从未见过的,一瞬间就从眼睛看进心里,惊艳至极。于是偷偷又倒回几百米的距离,只为亲眼目睹曾今的绝艳。
谁知回头一看,顿时傻了眼,那个飞快掠过眼球的紫花,仅是朵再普通不过的波斯菊,且不说颜色陈旧,偏连那仅有的几瓣花枝,也是密布虫孔,姿态褴褛。
想这么一朵残花败叶,我竟然还耽搁回家休憩的宝贵时间,跑回来寻找。
一时间又可气,又可笑。心里不停责怪,匆匆过目的玩意,怎么经得起精细的打量。
突然联想起初中暗恋过的师哥,在恐龙妹青蛙男爆炸的校园,最是潇洒的一道风景。
依稀记得他长相夺目,刀刻的棱角分明的脸,恍惚间就是偶像剧剧里的男主,浓眉斜飞英气冲冠,双目乌黑映称青春的活跃。最可妒的是老天爷还赐予他一副修长的身躯,无论站在绿茵场还是篮球场,所有的焦点也都只汇聚与他一人。
想起每当他路过教学楼楼底下,我们就会站在窗口大声呼唤他的名字,然后狂笑着躲起来,生怕被看见。
忆起每当他在篮球场挥洒汗滴,我们就会群魔乱舞破开嗓子为他加油助威,直到有人中暑,继续有人再接再厉。←百度搜索→風雨小說網
念起每当白色情人节的时刻,他手里捧着无数巧克力和鲜花的拥簇,有人会掏出体己钱,飞奔至他眼前,脸红着连句喜欢的话也不会说,抛下巧克力就跑。
最是喜欢匆忙的青春里,有这样一种淡淡的情愫,播种,发芽,开花。最希忆是灰色的压抑之下,有这样一种异样的色彩,点亮天空。
结果再见那英俊神武的人物,终究是躲不过岁月这把杀猪刀。
顿时慨叹,时光易逝,帅哥易老。
再回忆与老公恋爱的时候,他每每用摩托车载我回家,车速是贴心的慢,只是清风微微拂过长发的温柔,就打定心思和他携手同老。
问他“怎么车速这么慢?”
他会笑答“因为我最爱的人在后面。”
现在他也会因为赶时间拼命开车上路,塞车时也会拼命指责别人的不足,车速快得惊人,往往下车后心都被甩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