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:法院断绝父子情(2 / 2)
法官把我叫进去问:“张大鹏,你愿意在你父亲家生活?还是在你哥哥家生活?”
我低着头回答着:“愿意在哥哥家。”
继父对我说:“小鹏,你可想清楚,只要你回家我保证功你上大学,…….。”
哥哥反驳:“拉倒吧,你有文化吗?你在外地工作不往家寄钱,怎么功他上学?”
继父说:“可以让他在学校住宿,以后我工作可以调回来。”
哥哥说:“你想把他推给学校,现在是自然灾害年代,挨饿不说,洗衣服生活呢?”
继父说:“那好,只要小鹏在你那,咱们就断绝父子关系,他今后的生活、上学、成家一切我都不管了,完全由你负责。”
哥哥说:“对了,这就是你告状的意图,目的就是重新再找一个。我妈刚走,小鹏他才十五岁你就不管了,行,以后咱们各走各的路,井水不犯河水。”
法官让我在材料上写:我愿意在哥哥家生活,并签了名、按了手印就让我离开法庭。在走廊里我听不清他们说什么、做什么,时间不长哥哥从里面走出来,他还带着气冲我说:“走,咱们回家。”我们离开了法庭。
两天后,中午我放学回家,楼下停着的汽车装满了哥哥拉来的东西,我走上楼继父正和哥嫂争吵着。因为那座楼住的全是哥哥一个科的,他们越吵越凶,嫂子恼羞成怒的喊:“东西你也装完了,别在我家吵,我们姓芮你姓张,咱们没有任何关系,带着你的宝贝东西赶快走吧!”继父嘴里还叨咕着下楼走了。
晚上哥哥翻阅着会员证,好像发现了新大陆,突然从床边蹦起来说:“明天我去找医院,小鹏应该有抚恤金。”他和嫂子研究着那小红本后页的职工待遇。
哥哥找了医院的工会,领导答复:“医院能付给丧葬补助费158元,关于你弟弟抚恤金,应该由你父承担。如果像你说断绝了父子关系,那得有法院证据。”
哥哥经法院和医院共同研究,决定由医院对我抚养。哥哥要求医院一次性付给,根据我母生前是先进工作者,照顾从1946年第一次参加工作算起,14年工龄每年给一个月工资,加丧葬补助费总和730元。但是,必须让我本人去医院,签字同意一次性把钱给哥哥,否则医院是不能付款的。
在哥哥的命令下我来到医院,工会主席刘姨语重心长的说:“小鹏,在医院我和你妈看着你长大的,经院领导共同研究功你上大学,毕业后安排在医院工作,我们还准备向学校提出助学金,这可是关系到你今后的前途。”
我若有所思的说:“感谢刘阿姨,可我现在住哥嫂家没办法,哥哥让我说因有外欠账为由,想一次性得到这笔钱,如果不按他的办就没了兄弟情。”
刘主席擦着眼泪说:“傻孩子,现在是自然灾害都在挨饿,一斤粮票4元钱,你看这几百元,到了你哥哥手能花几天?他真能功你上大学吗?以后的工作又不好找。嗨!我只给你三天考虑,如果坚持要钱,星期五让你哥哥来拿钱吧。”
哥哥和继父打官司,东西都让继父拉走了,为了这笔抚恤金又断绝父子关系,如果不按哥哥的,今后我还怎么学习和生活?另外,也是与我追求学业有关,特别是我对音乐的酷爱,尤其是哥哥的那把小提琴乐曲声对我的迷恋。
雅琴,我们的见面是从“小提琴”声乐中开始,由此我们从相识到相爱,那就让我把课本中关于小提琴的故事和作文讲给你听,请听我把课文“小音乐家杨科的故事”讲给你听。
请看第八章:音乐家杨科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