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杀手]最后一个杀手_分节阅读_90(2 / 2)
一两件衣服不好拿到洗衣房去洗,而且上次为了衣服快点干,把易小刀的衣服拿去了洗衣房,结果被那个小姑娘用异样的目光盯得脸都红了。于是她蹲下来准备手洗,当她触碰到那堆衣服时,却摸了一手湿滑的东西,抬手一闻,比床上的味道还重。百合脑袋里火花一闪,终于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,心里一哆嗦,感觉浑身痒痒的,很不舒服,转念一想到一想到梦里竟然都在与宋晓艺干着苟且之事,还大喊永远不会喜欢她。
是可忍,孰不可忍?百合立刻像吞了一只苍蝇,顿觉一阵恶心,狠狠地丢开易小刀的衣服,把手洗了三遍,才气冲冲地回到房间,倒在床上,抓起被子蒙住了头。心里难受,不知不觉眼角竟然冒出了泪水,经过全力抑制,才止住泪水的泛滥。虽说流泪是女人与生俱来的权利,但是作为一个杀手为了感情流泪,要是被同行知道了,一定被笑话变态的。再说,易小刀只是她遇到的一个男人而已,天下的男人多了去了,纳卡就是一个不错的男人,只是她不喜欢而已,等到二十八岁离开红花谷,到时有的是机会认识男人,以自己的天使面孔魔鬼身材,和银行里六七个零的巨额财富,那时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还不容易。
想开了一些之后,她索性睡了一觉。等到醒来时,已经过了中饭时间,起身环视房间,没有易小刀回来过的迹象。
为了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,尽管不饿,百合还是去餐厅吃了午饭,然后回到房子,收拾了一阵房间,发现没什么好收拾的,又看了一阵书,也觉得看不下去,最后坐在窗前发呆,更加觉得心烦意乱。
难道是自己在担心易小刀?他这么一个大男人,难道还会丢了不成?难道,他会在某个花组成员的房间里?还是因为不想见她,故意躲着她而已?或者,他是真的想念宋晓艺,独自跑出山去了?
最后,百无聊赖的她还是帮易小刀把衣服洗了,趁外面没人,晾到了窗户外。然后拿起毛巾和健身服,上健身房去了。
到了健身房,因为要应付各种器材,脑海里杂念才慢慢地消除。一口气锻炼了三个小时,只弄得大汗淋漓,手脚发软,才离开健身房。健身房的那个小姑娘也以一种看外星人的目光看着她,一天来两次,而且最后超负荷锻炼,把自己整得像把腌菜,整个就是失恋的架势。
百合这回没有理会小姑娘的目光,直径朝浴室走去,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,元气稍微恢复,才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餐厅。
一进餐厅,就看见久违了的易小刀正大马金刀地坐在桌子边,狼吞虎咽地吃着晚餐。他要了四人份的米饭,两人份的菜,霸占了一张四人桌,旁若无人地大快朵颐。
百合要了一份米饭和菜,端着走了过去,当她把盘子重重地放在易小刀面前时,易小刀才抬起头。
“嗨!”易小刀含糊地打了个招呼,继续埋头吃饭。看他那神情,似乎又像没事人一样。
百合在易小刀对面坐下来,冷冷地说:“你终于知道回来了?”她的声音不高,是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。
“嗯,”易小刀一边往嘴里塞着菜,一边说,“饿死我了。”
不用说,看看他的吃相就知道了。百合一直想不通,一个外表看上去斯斯文文的男人,吃起饭来完全判若两人。看来,“人无完人”这句话是对的。
“你这鱼是哪里来的?”百合突然发现易小刀的盘子里放着一整条红烧鱼,足足有一斤多,已经被吃了大半,千疮百孔的。
“我自己抓的,让厨房弄好。”易小刀颇有些得意地说,“手艺还不错,你要不要尝尝?”
“抓的?你在哪里抓的?”百合冷着声音问。那条只剩下骨架上一点肉的鱼,她看着都想吐,还吃?
“瀑布那里。”易小刀抬了一下头,又低下去,说,“我看到那里有鱼,就随便抓了一条回来。没想到瀑布下面有那么多鱼,下次带你去抓。”
没想到百合一听,顿时脸色一变,俯身说:“你在那里抓来的鱼,让厨房给你做好?”
“有问题吗?”易小刀反问。
“没问题。”百合低头说,“那里的鱼是我们自己养的。你竟然当野生的抓来,厨房的人竟然还给你做好了?”
“啊?是,是吗?”易小刀怔在那里,有些尴尬,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兴致勃勃地提着一条鱼冲进厨房时,那几个厨师妹妹奇怪的眼神了。不过也许看在他是男人的份上,竟然没有揭穿他,还给他做了出来。
“看来,你的人缘不错。”百合不冷不热地说,然后自己低头吃饭。
116 天大误会
回到房间,两人客气地互相挤出一个笑容之后,就再也无话可说了。
百合换上睡裙,靠在床头看书,下午运动过度,竟然觉得浑身有点酸痛,心想休息一会儿应该就好了。
易小刀在窗边坐了一会儿,准备去洗澡时,发现找不到睡衣,转了两圈,才发现衣服挂在窗外,已经晾干了。回头看了一眼百合,后者认真地看着书,根本没有注意他。
易小刀收起衣服,走过百合床前的时候说了句谢谢,然后进了卫生间。
一场梦,让易小刀突然明白了责任,不管怎么说,宋晓艺与自己已经有了肌肤之亲,而且宋晓艺还是出于救自己的目的,他不可能说提起裤子就走人。虽然现在天各一方,以后能否见面也说不准,但自己这几天与百合的关系似乎也太过亲近了,那要是万一哪天宋晓艺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,到时又如何收场?
至于百合,本来自己就只是出于救人的目的救下她,而且她美则美矣,自己一直以来就没有对她有什么别的想法,只是两人共同落难,现在蜗居在这个原始森林里,朝夕相处,自然而然会产生一点好感。但作为一个理智的、负责任的男人,是应该适当处理这种关系的,不能再进化了。
经过下午的静思,易小刀觉得如果两个人继续住在一间屋子里,不说什么时候会一时冲动做出出格的事来,至少互相之间的好感会进一步加深,到时就麻烦了。实话说就算以后见不到宋晓艺了,他现在也还没有打算找一个杀手做女朋友。所以易小刀决定明天就去找杜十一娘,看看她能不能给自己安排一个单独的房间,实在不行,自己只得出山另寻居处了。要是觉得金三角不习惯,世界之大,找一个容身之处还是简单的,报仇之事,再从长计议吧。
想到这里,易小刀觉得心里坦然了许多,洗完澡,坐在窗前继续想着和宋晓艺的点点滴滴。想她在大学时是什么样子的,想第一次在酒店见到她的情景,想她被自己无意中毒倒的事情,想她为了救自己冒死冲进茶楼的那一幕。越是这样回想,易小刀就越相信宋晓艺是上天送给自己的礼物,越是这样相信,他就越觉得自己不能做对不起宋晓艺的事。
发了一个小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