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章 雄狮军团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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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厄姆地区的全称是奥卡姆省内厄姆郡,同时内厄姆郡还细分为多个贵族领。最大的自然就是特纳家族的侯爵领内厄姆了,其次还是七块伯爵领,再之下就是许许多多的子爵领和男爵领。他们集合在一块儿也就成为了内厄姆郡。
内厄姆郡之上的奥卡姆位于帝国与异族的第一线,一直以来都承担着抵御异族入侵的任务。所以民风相对要彪悍许多——这里并不包括内厄姆,内厄姆并不处于战争的第一线,而是相对靠后,出于奥卡姆省和伦纳德省的交汇。再加上其优渥的地理位置与生活条件,让其成为了一座在帝国都排的上号的大都会。
聚集了巨大财富的内厄姆,居住在这座城市里的人每日所做的事情便是往返于各种宴会,不断讴歌爱情的美好。所谓的彪悍民风也就无从谈起。
有不少人都曾经对内厄姆的这种情况抨击过,甚至于对特纳家族那支名为“雄狮”的军团,是否还保有主上那般强大的战斗力表示怀疑。
这种怀疑曾经一度盛极一时,无论是在内厄姆郡内,还是于整个希罗帝国上层,几乎全都持有这种看法。即使后来这股质疑在特纳侯爵的沉默中退去后,也时不时的会有人跳出来提上一提。
李凌峰不经意间想起了曾经在书上看到的这种质疑,这种质疑将在今天之后被打碎。因为今天,雄狮将再次张开自己的利爪,将自作聪明的敌人撕碎。
抬眼看了看身边沿着青石大道行军的军队,李凌峰在心里默默地想着该用什么词来形容。
这是一支一万人的庞大军队,披坚执锐的士兵有三千一百人,还有七千人则是负责后勤的辅兵。
辅兵在此也就不细说了——他们在进入军队之前,基本都是农夫,码头劳工。单就战斗力来说,并不高。
而那三千雄狮军团的士兵,则着实让李凌峰大开眼界。他们分为三个团队:分别是獠牙骑士团,利爪步兵团,狮眼弓兵团。
利爪步兵团是人数最多的队伍,总共两千人。他们穿着半覆式钢制铠甲,身材个顶个的壮硕。他们腰间佩着钢铁锻造的长剑,手里提着长枪,背上背着铁制盾牌。
狮眼弓兵团一共一千人,他们穿着更为轻便的皮革护甲,背着上好的直弓,腰间除了单手剑以外还有一个装有三十支箭矢的箭囊。
最后,也是人数做少的就是獠牙骑士团了,他们只有五百人,穿着全覆式盔甲,骑在披着马甲的高头大马之上。每一名骑士身边都跟着两到四名侍从,为他拿各种武器,两米长的骑士枪,双手大剑,单手剑,流星锤,钉锤,盾牌等等。
坚固厚实,经过打磨的全覆式铠甲在阳光的照耀下冉冉生辉。看着帅气无比,但这一套盔甲,寻常人穿了根本动不了——太沉了。
而之所以这五百名骑士能够穿着这一身东西行动自如,全是因为他们都是斗气战士,最低也是黑铁中阶,军官更是只有青铜阶才能够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