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八十二章 我就是不签(2 / 2)
万幸,张室长没有看到他之前放的视频。盗用公司的监控录像这件事,怎么看都不是合法的行为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一瘸一拐的走在走廊上,为了符合他现在“病号”的身份,吴在荣现在就在去往gummy录音室的路上。
在经过走廊上其中一间练习室的时候,吴在荣停下了脚步。
无他,练习室放的音乐,是他的三辑原主打,【black】。
不是相似,而是就是。作为这首歌的创作人,吴在荣一点都不怀疑自己会听错。
不用开门,吴在荣就能认出来里面的人。繁杂的脚步声,告诉了他里面不止一个人,而是一个组合。
yg现有的组合,只有bigbang一个。
把自己为自己的音乐截下来,留给bigbang?
杨贤硕做的还真够可以的。
还有teddy,他是怎么也没有想到,一直对他很照顾,他也视为良师益友的teddy会在背后插自己一刀。
一股很奇异的感情油然而生。
悲伤?
不是。
愤怒?
没有那么浅薄。
凄凉?
有种那种味道,却比那更复杂。
他突然想起来,前几个星期的时候,在杨贤硕办公室的门外,听到权志龙和杨贤硕争吵的那件事。
权志龙嚷着让社长要相信他的天赋,而杨贤硕则坚持着这是为了你们好。
当时还满头雾水,搞不懂平素尊敬杨贤硕到不行的权志龙为什么会和社长发生争执。
现在想想,啊,原来是这么回事。
歌曲被挪用,自己这个当事人竟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。
还真是苦涩呢。
沉默了一阵,没有打开练习生的大门,里面的那五个孩子,不过是代罪羔羊,公司要强迫,他们又怎么可能拒绝。
把绷带缠紧,翘起嘴角。缓缓,缓缓走在走廊上。
他要去,讨回属于自己的公道。
撕破脸皮?
无所谓。
反正该怕的人不是他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对于他,挪用音乐作品,作为导火线,足够了。
这一次,往日的情面,不管用。这是不可原谅的罪责。
如果他妥协,杨贤硕能为bigbang挪用一次,就能为下一个推出的组合再做一次。最终他就会变成卖歌曲的机器。
这种事,杨贤硕他,绝对做的出来。
暴力的踹开办公室的大门。
嘭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!
他走的很快。
在杨贤硕来得及皱起眉头之前,就坐到了杨贤硕的对面。
面无表情的。
“我说,”吴在荣的眼神里露出了危险的光芒,“你这次过分了。”用的是半语。
杨贤硕的怒火也被激了起来,“这是公司的决定,”站了起来,用高度代表气势。“你无权发言。”
倏地站起,杨贤硕甚至被吴在荣择人而噬的气势逼退了一步,不过很快又稳住了阵脚。
“你!”你还想造反不成,身为社长,杨贤硕这点优越性还是有的。
吴在荣用手抵着杨贤硕的头,“你可以用。”气焰无比的嚣张。
“这首歌,我就是不签版权约!你用啊!”用力把杨贤硕戳到了椅子上,“用啊!”
“我看你到底敢不敢用。”(未完待续。。)
ps: ps(如果建读者群,到底是建哪种群啊,不懂,卡在了第一步,呜呜呜呜呜呜。。。。。)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