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 人事安排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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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主簿一职,由吾乡之姜哲出任,诸位可有异议?”文丑接着言道。虽不能立马使得姜哲做到县丞的官位,但是主簿一职还是可以的。这也算是照顾到了高邑县人众的心理了。
“学曹之职,专治县中学事,在于姜恢!”
“功曹之职,在于乐君!”
“贼曹之职,在于黄君!”
“督盗贼之职,在于张烈!”
“主记之职,在于王超!”
“刘君同商君可为县丞程君之臂膀。”
“曹齐、董直可为县尉卢亮之辅助。”
“文霸、李季可为县尉柳仲之辅助。”
......
接着文丑又一连言说了几道任命,文职有之,武将亦有之;高邑县人有之,沙河乡人亦有之;囊括了县中大小官职,还有些是文丑自己命名开辟的管职,如同学曹、商曹等,这在传统的县级管职系统中是不存在的。
至于其他县吏,权利最重的就是“门下五吏”了。
‘汉三公、郡守、县令均以贼曹、督盗贼、功曹、主簿、主记为门下五吏4↓,。《续汉书·舆服志》谓自三公至三百石县长出行时,贼曹、督盗贼、功曹三车为导,主簿、主记两车后从。嘉祥武氏祠画像石有县令出行图。内容与此记载相符,惟以\”门下游徼\”代\”门下督盗贼\”。画像榜题在\”贼曹\”、\”游徼\”、\”功曹\”前均加\”门下\”二字’
功曹,亦称功曹史。西汉始置,(秦代即有此官职,如沛县功曹,姓萧名何,与邦同乡,熟谙法律。)为郡守、县令的主要佐吏。主管选署功劳。东汉各州亦有功曹,而名称略有变更。属司隶校尉者称功曹从事,下设门功曹书佐等协助处理选用人员等事。其他的功曹从事改称治中从事,属员仍称功曹书佐。
功曹的权力,在两汉时期最盛。郡之功曹,除人事外,常能与闻一郡政务,县中亦然,司隶校尉之功曹从事亦然,实为长官助理。工作相当于现代的秘书和助理。而文丑所任的乐君,正是因正直之故而不为上任高邑县君所用的乐松,其人耿直、不畏权贵,正合适这“人事提拔、调动。”之职。
贼曹是东汉太尉属官以及各郡县所设置的一个官职,主盗贼事。史载:‘贼曹为曹名,亦为主吏贼曹掾的简称。掾下有史,史有分为中、左、右贼曹史者。’文丑所任之黄君,于高邑县中略有薄名,稍知兵事。
主簿,各级主官属下掌管文书的佐吏。《文献通考》卷六十三:\”盖古者官府皆有主簿一官,上自三公及御史府,下至九寺五监以至郡县皆有之——主簿如同后世的秘书,乃是长吏门下五吏中非常重要的一个。而文丑使姜哲但此任,如同其居桃林校尉时,使姜宣任军司马一般,都是极为亲近、信任的表现。
主记,即主记室。置掾称记室掾,置史即称记至史,后者较多。主记录文书等事。任此职的王超其人,于县中亦有薄名。
督盗贼,两汉时郡国守相的属吏。汉全称为“门下督盗贼”,简称“门下督”、“督盗”、“督盗贼”。主兵卫,任巡察导从等事。
如此“门下五吏”,高邑县人居其三,文丑乡人居其二,也算是使得双方形成了一个很好的平衡,既不会使得高邑县人觉得文丑打压了他们,也不会使得追随文丑而来的沙河乡人寒心。可谓用心良苦。
除此之外,还有其他椽吏,文丑也一并进行了任命,诸如,五官掾就任命了县中一个德高望重之人。
按理说,五官椽的地位比功曹和主簿高,可以说是郡府或县寺掾吏中最高的一个职位,“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”,但这个职位更多的是一种荣誉,类似“荣衔”,实权不大。
其他诸如县三老、书佐等一干佐吏,也是各有任命。总的来说,至此高邑县的管制系统才算从贼寇的破坏中恢复过来,并且进一步的完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