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爱做的事情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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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小仙听着郎亦玦刚才的话很耳熟,虽然很努力地回想了,但是却什么也没有想起来,反而让自己头痛欲裂。
郎亦玦看她双手捶着脑袋的痛苦样子不像是装的,赶紧一把抓住她的手,紧张地问:“老婆你怎么了?”
虽然这句话郎亦玦说得很自然,但是在何小仙听来却是那么别扭,因为她根本就什么都想不起来。
她赶紧抽回手,摇摇头说没什么。但她的没有依然紧皱着,似乎在极力隐忍着痛苦。
但是郎亦玦却不相信,见她还要往外走,干脆弯腰打横抱起她,翻身回了医院。
“郎亦玦你要干什么?”何小仙本能地抓着他胸前的衣襟,地吼着问道。
“你头疼还硬撑什么?找医生看看去!自家的医院不用白不用!”郎亦玦生气又紧张地呵斥着她。
何小仙气结,什么叫自家的医院不用白不用?
“喂,我真的没事儿,这是老毛病了,只要一想以前的事情就会疼,不想就没事儿了!”她可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被他抱着,于是赶紧解释道,“你快放我下来,我求你了!”
郎亦玦根本就不理睬她,径直将她抱到了脑内科。
医生们看着自家总裁抱着个女人亲自来了,哪里敢怠慢,赶紧迎上来问情况。
何小仙无奈,心想既来之则安之,她也是该好好问问自己究竟能不能恢复记忆了。
说实话,失忆虽然可以忘记那些痛苦悲伤的事情,但是同样也会忘了快乐高兴的事情。关键是做一个没有过去的人,就像是无根的浮萍一样,总是不踏实。
听完何小仙描述的情况,又要到了之前做全身检查时拍的脑ct,几个医生聚在一起嘀嘀咕咕了半天,才来到他们面前。
“怎么样?”何小仙紧张地问,“我还能恢复记忆吗?”
医生并没有直接回答,而是解释道:“你的脑部并没有什么损伤,应该说是可以恢复的,但是具体什么方法能使你恢复记忆,这个就要进行尝试了。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去以前经常去的地方,见以前经常见的人,做以前经常做的事情,以此来刺激大脑……”
后面医生还说了什么她根本就没有听进去了,只是被她还有可能恢复记忆这个好消息占据了整个脑袋整颗心,兴奋之情溢于言表。
跟医生告别之后,何小仙还处在一种兴奋之中,她真想马上就去践行医生说的“去以前经常去的地方,见以前经常见的人,做以前经常做的事情”,以此来刺激大脑。
但是目前,囡囡的事情是最主要的事情,自己要恢复记忆这事儿可以等囡囡好了再说。
“你知道你以前最爱做什么事情吗?”郎亦玦忽然停下,直视着她的眼睛,问得十分严肃。
何小仙翻了个白眼,她要是知道了不就恢复记忆了吗?堂堂郎大总裁怎么会问出这么没有水平的问题?
郎亦玦完全无视她的白眼,反而痞笑着附在她耳边说了两个字,何小仙一下子就炸毛了,脸也瞬间爆红。
“郎亦玦,你无耻!”她咬牙低骂了一句,红着脸跑开了。
真是半分钟都不能跟他待下去了,尤其是最近这几次,他几乎能分分钟将她拐带到某些事情上去,简直是……羞死人了!
郎亦玦薄唇微勾,故意大声在她身后喊道:“何小仙你跑什么?我说的你最爱做的事是……”
何小仙一听话头不对,见得周围已经有人因为他的大嗓门看了过来,怕他真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什么有伤风化的话来,赶紧折回身来,即使捂住了他的嘴。
“郎亦玦!”她真的是忍无可忍了,“你要是敢说我就……”就怎么样呢?她自己也不知道,先这么威胁着吧,他不就爱用这一招吗?
因为被捂着嘴,郎亦玦没法说话,干脆用牙齿轻咬住她的手指,吓得她如触电般赶紧撤回自己的手。而刚才他那轻轻一咬,真的有预估电流自指尖传遍了四肢百骸。
她已经出离愤怒了,但是对这个男人又无可奈何,只能用自己最愤怒最骇人的样子瞪着他。
她白皙的小脸通红,连耳朵和脖子都透着一层淡淡的粉,贝齿轻咬着粉嫩的唇瓣,小腮气得一鼓一鼓的。
虽然是在瞪着他,但是这在他看来,却使得她越发地可爱又娇憨了。